申请公租房需要交押金。
相关资料:
家庭申请确认选房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向申请人发放《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通知书》、《代扣房租开户银行卡通知书》、《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缴纳通知书》。
付款方式:
申请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持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租房押金和首月租金。
银行核对《开银行卡代扣房租通知书》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缴纳通知书》,与申请人签订房租代扣协议,发放房租代扣卡,收取首月房租。
注:逾期未缴纳租赁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自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通知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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