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第1张

温州瑞安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及产业项目建设奖励标准

2022年5月13日,瑞安市制造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暨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会议表彰2021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部署新一年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动力,为全市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瑞安市2022年财政奖补产业政策清单中,智能化(技术)改造奖励和产业及项目建设奖励与之前政策有较大差异,受到我市企业高度关注。为此,市经信局梳理了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智能(技术)转型激励

智能(技术)改造奖励分为实际投入补助、优质项目升级达标、工业机器人购置、智能制造服务四大类。前三类是工业企业,第四类是服务公司和事业单位。

实际投入补贴

根据工业企业投入智能化(技术)改造的实际金额,补贴金额分为五个档次。

●投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补贴;

●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

●投资额在1000万至2000万之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补贴;

●投资额在2000万至5000万之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4%给予补贴;

●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此外,对同一项目同期建成的软件,按单个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优质工程推广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智能化(技术)改造奖励对优质项目进行了补贴和增加补贴。

●企业在温州市、瑞安市龙头(龙头骨干)和高成长性工业企业名单内的,项目在原补贴率基础上给予2个百分点的提升,单个项目实施最高补贴不超过1200万元的限额;

●已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四个一百工程”、“五个一批”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原项目申报时计划投资额80%及以上的,在原补贴率基础上再给予实际投资额5%的重复补贴,最高增加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购买工业机器人

当年对企业采购符合现行工业机器人国家标准定义的设备进行奖励,标准按采购价格的10%重复奖励。另外,如果是全流水线采购,没有单独发票,可以以采购合同中工业机器人的分项价格作为奖励基数,统一奖励比例。单个机器人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

智能制造服务

平日里,为企业提供智能转型诊断咨询服务的机构有两种补贴标准:

●按完成诊断服务数量进行奖励,单次诊断服务10000元(以智能化改造诊断报告为准);

●根据完成初步方案设计的服务奖励,智能车间2万元/件,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7万元/件,智能工厂10万元/件。

开展机构智能化改造服务推广培训,按实际参加人数每半天200元给予实施单位结算。单次活动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工业项目建设激励措施

工业建设激励政策涵盖三项:工业用地价格优惠、工业用地供应项目加速履约、小微园区建设。与之前的激励政策相比,更加细化,涉及的项目类型也更多。

工业用地价格优惠

工业用地价格优惠实行差别化地价。温州龙头(龙头骨干)工业企业、温州高成长性工业企业、瑞安龙头工业企业、瑞安高成长性工业企业分别以不低于当年工业基准地价的70%、75%、75%、80%的起始价挂牌。

加快工业用地供应项目的进度

新增供地企业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方式,项目实施时全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差别化地价优惠的工业企业,可根据工业用地供应项目业绩享受进度绩效奖励;此外,工业企业供地项目建成投产后符合底线、基准线、中线、高线要求的,给予一定奖励。

小微企业园区建设

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生产厂房、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可按栋(按楼、按层、按套房)向小微企业转移。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手续、产权登记可参照商品房范本;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标准的入园企业的扶持和发展。

●首次对被评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区、省级四星级小微企业园区的小微企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被评为温州市级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区,园区运营管理方(小微企业园区数字化投资方)享受定额补贴。其中,领先级按15元/m2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级别按12元/平方米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20万元;等级按8元/平方米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80万元。

小微企业园区按总建筑面积奖励的,园区数字化水平提升的,在原补贴基础上进行差额补贴。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瑞安市2022年财政奖补产业政策清单》、《瑞安市财政奖补产业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对于企业的快速发展非常重要。可以扫描二维码,了解惠企具体政策详情。

2022年瑞安市财政奖补产业政策一览表

《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此,提醒正在我市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新奖励政策仅适用于2021年2月10日后备案的项目,2021年2月10日前备案的项目仍按此前政策文本执行。两套政策在补贴门槛、分级、补贴比例、软硬件分离等方面差异较大。各企业在申请前,要根据时间节点查阅相应的政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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