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

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第1张

天津免于公租房租赁担保情形一览(条件+方式)

天津免租赁担保: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免交租赁保证金:

(1)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一类);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自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供租赁担保: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连续缴存2年以上,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

(二)仍在本市缴存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万元以上。

申请方式:

家庭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表》、《补充公积金个人查询表》、《每月住房补贴查询表》。

注:对免交租赁保证金的家庭,由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同意查询表原件,并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免交租金保证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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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97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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