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第1张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附申请方式)

在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者已被登记为失业者。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的途径:

1。在线处理

失业人员可登录“我的南京”APP,申请“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救济金申领”模块(如申请不成功,请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南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2。柜台处理

失业人员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或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居民区或街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申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审核通过的《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申请表》,并告知办理结果。

机构名称地址电话江北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徐东南路69号
56675681
丽景路2号
58466252
宣武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珠江路275号
57715417
秦淮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苜蓿街112号
84251215
中华路505号
52852017
建邺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1号楼1楼西厅
86468861
鼓楼区失业保险局
虎踞路49号
68730228
栖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鲜卑大学城文远路118号(仙林商业中心一楼A馆)
85391371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局
裕华东路1号
52883440
江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杨圩二号江宁市民中心
69977101
浦口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浦江街道香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座
58152230
六合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
57102701
溧水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永正镇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2楼
57236106
高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惜春街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
573260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机构
兴路10号一楼社保大厅
857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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