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多地试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第1张

重庆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一、重庆跨省试点婚姻登记

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四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试点,在江苏、河南、武汉、湖北、陕西Xi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试点。

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常住户口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试行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至少一方户口必须在本省辖区内;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和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由公安部门先行纠正;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的,由公安部门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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