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璧山事业单位考试时间,第1张

2021璧山事业单位招聘(时间、入口岗位表)

为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岗位教师,招聘单位为璧山中学。详见2021年第三季度璧山区教师岗位一览表(下)。

原公告及帖子列表:点击进入。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就业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下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满5年的;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工作人员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因背信被执行死刑的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定向到重庆基层学校工作,但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或服务期未满,以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在璧山区聘用的教师;在读非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禁止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人应持毕业(学位)证书申请。国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大学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证书(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按拟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报考,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海外)大学就读的申请人须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并于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同一专业因学历层次不同导致职称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注册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和《报名须知》(附件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考和参加考试。

(1)提交注册申请。

考生于2021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 . Bishan . gov . cn/extend service _ PerE _ userlogin . 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岗位要求,诚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包括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资格审查一旦通过,报考人员不能改变报考单位和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50元/部)。考生应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系统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所有注册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查应聘者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如果照片被批准,注册将被视为通过。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应聘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未达到比例的情况。

各岗位报名及开考情况将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首页公告栏招聘信息中公布。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 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急需人才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3)打印准考证。

考试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于2021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9: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保证字迹和照片清晰),并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试机构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关注报名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并遵照执行。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笔试将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在璧山中学林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3:1或5: 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的成绩并列,就并列。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低于2:1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首页公告栏招聘信息中公布。请及时关注。

进入面试环节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本人不能到场复检的,可委托委托人持上述相关材料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复检,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当场发出面试通知书;复试不合格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科目为综合面试(模拟课),面试满分为100分。模拟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组织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结果的计算

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并列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如果还是一样,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和检查

体检由璧山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根据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填写《岗位教师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和确认的体检结果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区教委将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补考。确需补考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补考,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对体检合格者,璧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检验结束后,应如实作出检验结论。

考察要坚持“凡提必查”的原则,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核对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注重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和官网查询。其中,学历、学位、信用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调查结论不合格的,调查组应当向调查对象说明原因。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员工,拟聘用员工信息将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招聘信息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委聘任为岗位教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完善相关程序。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合同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后,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者,或发现其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将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岗位教师首次聘期为3年,考核期满后续聘期为10年。再就业期满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岗位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确定。教师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确定其职称和职务等级。岗位教师高中级职称比例比事业编制教师高5%。工资标准和绩效总额按岗位等级确定,经相关单位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同时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列入预算。

本次招聘的岗位教师经济待遇总额比同等事业编制条件教师经济待遇总额高10%,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考核分配。

八。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不良和不诚信行为,由区教委立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区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九。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工作建议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3)85284502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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