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的招生章程

南京晓庄学院的招生章程,第1张

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和2022年学校面向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和艺术体育本科的招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

房山校区:南京市江宁区虹景大道3601号,邮编211171。

莫愁校区:南京市建邺区魏碑路41号,邮编210017。

晓庄校区(行知花园):南京市栖霞区晓庄中心村132号,邮编210038。

第五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晓庄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1927年3月陶行知先生在南京创办的“晓庄实验乡村师范学校”,具有鲜明的学校教师教育特色。90多年来,学校一直秉承“教学做学一体化”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本科招生专业47个,涉及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科学、工程、管理、艺术等9个学科,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2年,学校将面向江苏及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学生。

第十条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几年生源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的省内生源招生计划。考试结束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也可登录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如需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由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的规定,学校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高考选修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应符合其所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修科目要求;外省(市、自治区)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其专业志愿所属学科的要求。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招生制度,由学校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速比。生源不够的,参加征集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的院校)录取志愿或按规定抽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一般考生录取和专业安排原则:

1.已入档考生的录取排名结果,采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已入档考生成绩(含小数部分)。

2.对于进阶考生,学校将采取“分数优先(即明确分数)”的录取方式,即按照考生的分数(包括服从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对于考生招生专业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未满的,考上第一专业志愿;如果专业满了,看下一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该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被处理完毕。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学校专业调剂的相关规定进行调剂;如果考生举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3.同年级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规则。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优先选择学科为历史的先进考生,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之和、历史单科成绩之和、复试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于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阶考生,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外语单科、物理单科、复试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

(2)采取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和选考科目最高分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已入档的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对于理工类高材生,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和专业安排原则:

1.学校只承认学生来源省份的艺体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生源省份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通过考试。

2.艺术、体育类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生源省份招生部门按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1)对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普通高考录取中,按照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后,考生成绩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苏加费〔2018〕127号)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普通本科每生每学年学费5200-580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学年6800元,体育类本科每生每学年5300元;

培养嵌入式专业在原学科学费基础上每学年增收2000元;

与韩国佑松大学合作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华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在韩期间学习费标准按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取。

学生住宿费根据公寓面积不同,每个学生每学年900-1200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各类专业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等。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学校有助学制度,如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临时困难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而且他们入学还可以享受“绿色通道”。详情可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s://xsc.njxzc.edu.cn)。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校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

第二十六条章程公布后,如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高考录取政策,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永久电话为025-86178888。

传真:025-86178288

学校网站:https://www.njxzc.edu.cn

网站:https://zhaosheng.njxzc.edu.cn

学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京晓庄学院

招考微信官方账号:晓庄招生

监督电话:025-86178111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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