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本报报道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原副行长魏尧贪腐案又有新消息。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魏尧被减刑5个月,近日出狱。
魏尧出生于1982年。他是一名80后干部。落马前是副厅级官员。据该报报道,他30岁左右成为副厅级干部,曾是江西“政治新星”。
魏尧
通过梳理魏尧的履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发迹”历程。魏尧,南昌市人,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厦大会计专业。大学毕业后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短暂工作两年,担任公司部门高级客户经理,后就职于中信银行。从2005年到2017年的十二年间,他的地位迅速上升。曾任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筹备组副组长(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行长、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中信银行南昌
可以看出,几年后,魏尧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并“有所进步”。到2017年1月,魏尧的职务“更进一步”,担任宜宾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值班),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委员。
然而,2018年4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这也成为命运的“转折点”——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仅仅三天后,也就是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魏尧落马的消息。
姚
原来,姚是的父亲,两人都因贪污被撤职。据纪检部门通报:姚违反组织纪律,接受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招聘工作等方面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非法占有下属企业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批评姚父子贪腐,并特别指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利用其父姚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两人都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根据该文件,姚于2019年2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魏尧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党纪国法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这种父子同在金融系统,共同腐败的现象,是必须严查的对象。如果不遏制这种腐败风气,必然导致“看关系没能力”和任人唯亲的问题,各级相关部门对此要有深刻认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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