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停车办

浦口停车办,第1张

南京浦口主城区停车秩序整治试行方案原文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浦口主城区为重点,对违法停车进行全方位整治,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提升全区停车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浦口区停车秩序联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区长曹海、副区长高长久、蔡新亮,区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房产局、行政审批局、规划资源分局、江浦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各部门职责见浦政办发〔2019〕72号)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停车秩序整治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和协调工作。区城管局、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协同工作。办公室其他成员由区城管局、公安局、江浦街道各5人组成(区城管局、公安局在编人员,江浦街道在编专职人员)。

三。职责分工

1.整治办:负责停车秩序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整治队日常停车整改情况,作为工作简报;解决协调整治资金保障等问题;接收、判断、分发、跟踪和监督与浦口主城区相关的停车工单,确保工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纠纷发生。

2.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主城区停车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完善主城区道路停车标志和禁停标志,增设停车诱导标志;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挖掘停车资源;建设浦口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提升智慧停车管理水平。

3.公安局:主要负责主城区主次干道、严控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整治(整治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绿地等。)、“僵尸车”的认定(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车辆强制报废”的认定标准)和违法停放车辆的清除。

4.江浦街道:主要负责背街小巷的机动车违法停放和所有道路的非机动车整治。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增加有效供给

1.推进停车场项目建设。按照“一区一规划”、“一路一档”的原则,因地制宜挖掘潜在停车资源。一方面,通过拆除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另一方面,在老旧小区和城市边角地块设置小微停车场。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逐步取消道路泊位,还路于民,畅通道路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规划资源分局、江浦街道配合)

2.盘活闲置停车资源。加强全区公共停车场监管,确保已建成的停车场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对只卖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车位比例过大空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全面盘活现有停车资源。(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江浦街道配合)

3.改善现有的停车设施。区城管局将于6月底前牵头完成主城区停车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对停车区域不清晰的标线进行重划,并增设醒目的停车引导标志和禁停标志,辅助划设禁停标线。(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公安局、江浦街道配合)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1.扩大道路停车收费范围。区城管局对主城区中心区道路进行梳理,对符合收费条件的道路全面实施收费管理,利用收费杠杆调节道路泊位周转率,实施路内路外泊位差价、路内收费价格阶梯等措施,缓解核心区停车压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公安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江浦街道配合)

2.错时停车的针对性推广。江浦街道将对主城区道路进行梳理,6月底前将符合“错时停车”的道路上报公安局审核,全面推进主城区“错时停车”。错误停车时间主要集中在工作日晚7点至次日早7点及周六日全天,严格按照停车规定停车。(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江浦街道配合)

3.在整个地区推广停车网络。一个是主城区收费公路泊位编码。推进公共停车泊位数据联网,开通公共停车场数据端口,将相关信息和数据接入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浦口区公共停车资源联网管理,形成停车网络。二是道路泊位的智能化管理。采用“人工+硬件”智能停车,加强道路停车位的统筹管理,减少收费员现金接触,提高道路停车位停车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江浦街道配合)

(3)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治理效果

1.开展早期文明停车宣传。整治办下设宣传组,以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媒体中心、区城管局、公安局、江浦街道等相关单位为成员。6月底前,按照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和职能分工,宣讲团各单位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宣传内容要贴近群众生活,保证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充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主城区停车秩序整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改造办、公安局、区城管局牵头,区宣传宣传部、区媒体中心、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交通集团、江浦街道配合)

2.严查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主城区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局、江浦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具体整治工作。改造期间,改造办每天早8点至晚8点对主城区道路进行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发现问题,将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违法整改的有效性和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区整治办牵头,区公安分局、江浦街道配合)

3.创建文明停车示范路。选择主城区文德路、龙华路等10条主次干道和白云巷、易巷等20条背街小巷,建设一批“文明停车示范路”(详细名单见附件2)。以文明停车为主线,逐步向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延伸,打造“以点带面”的停车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区整治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江浦街道配合)

4.推进消防通道改造。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非法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执法力度,畅通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区整治办牵头,区公安局、区城管局、消防大队、江浦街道配合)

五、工作保障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区财政部门和整治办将在年内安排停车整治专项资金,后续整治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全力支持整治办开展停车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加大考核力度。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的成效将纳入区城市治理考核。同时,整治办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2.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政策制定、建设监管、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停车秩序整治各项任务落实。

3.建立长效,巩固成果。要推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停车管理长效机制和自上而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任务落实机制。任务层层分解,工作件件落实,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实现停车管理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本方案于2020年7月1日试行,由浦口区停车秩序整治办公室负责解释。所有街道、公园、公园都将参照此方案。

附:1。浦口区停车秩序联合治理领导成员名单

2.首批“文明停车示范路”名单附件

附件1浦口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车辆停车秩序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停车秩序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成立浦口区停车秩序联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曹海莲,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区长:高长久区政府副区长,蔡新亮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程云区城管局局长张新春区纪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程永来区交通局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主任区发改委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临云区财政局局长刘勇区房产局局长倪玲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江南区规划资源分局局长刘建武江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赵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标准,统筹协调主城区停车整治工作。

二。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第一批“文明停车示范路”名单[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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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5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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