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租客改建房屋留下“施工现场”后失联,房东打开门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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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租客改建房屋留下“施工现场”后失联,房东打开门惊呆了!

近日,市民查女士通过长沙频道“头条帮”入口向潇湘晨报晨报记者反映,她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租给了陈女士,但对方在事先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将房子的格局改成了五室。而且今年5月租约到期后,陈女士不仅没有按照承诺彻底恢复墙体,还在房间内留下了大量墙砖垃圾。房子乱七八糟。

“她总是说她会清理干净,但她就是没有。找她,她说她不在长沙,端午子孙联系不上。”查夫人郁闷道。她咨询了装修公司,得知拆除剩余的墙体,清理垃圾,需要七八千元。

记者从该小区一物业人士处了解到,陈女士在该小区租了几套房,另一业主正在起诉她。6月8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陈女士电话,均无法接通。

对此,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如果租客拒绝恢复,将构成违约。由于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实际损失包括自行委托施工公司产生的费用。

房东因房屋结构改变想终止租赁,租客要求赔偿20万元。

查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她在长沙岳麓区某小区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二手毛坯房。因为她和家人暂时住在南京,所以决定先租下这套房子。

2017年3月底,查女士与陈女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约91平方米,租期5年。租房的目的是为了转租房屋。

记者注意到,第十一条“备注”一栏写着:租赁期内,甲方(房东查女士)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如有违约,乙方(出租人陈女士)应双倍赔偿装修费(暂定10万元);装修期为两个月;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墙面(房屋结构图);房租前三年800/月,后两年1000/月;该物业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019年,查女士和丈夫韩先生回长沙看了一次房子。

“我都不认是自己的房子了!”韩先生说。三室一厅一厨的格局不复存在。他们只看到五个房间。而且因为住在里面的人不方便查看,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

查女士还提到,之前问过陈女士装修是什么样子,对方“隐约发了几张照片,挺好看的”,没想到是这一幕。

“我们当时不想继续租了,但对方说可以租,我们按合同交了20万。我们只想再忍两年。”

双方就铲墙一事产生分歧,租客在端午节后失去联系。

2022年5月底,租约到期。双方聊天记录显示,5月29日,查女士与陈女士就铲墙皮一事产生分歧。陈女士说,“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就是说要恢复墙体,没有房东会要求铲墙灰。”她还说,如果对方需要铲墙灰,她这边暂时停工,等查女士来长沙再确定。此前查女士告诉陈女士,之前房子是水泥墙,联系装修公司铲墙皮需要额外费用。

6月2日,双方就此事继续沟通时,韩先生称,对方在电话中表示,如果她要铲墙,就给她3000元;否则,她不会这么做。“如果是大事,我不要1000块押金。”

韩先生同意不铲墙皮,而是恢复墙体结构。然而,当天到了长沙的房子,他发现房子很糟糕。不仅留下了大量被丢弃的生活用品,各个房间里还堆放着一袋袋的墙砖垃圾,墙体结构的修复也完成了不到一半。

当要求与陈女士见面时,后者表示不在长沙。后来陈女士说端午节后一个星期回原状,查女士节后就联系不上了。

“6月7日,我老公给她打了一整天电话,没人接。那段时间她说要走法律,就回去了,说不在长沙,然后就不见了。”查女士说。

相关费用需要七八千元;物业称,出租人在小区租了多套房用于群租。

查女士咨询了装修公司,得知如果要拆除剩余的墙面,清理相关垃圾,费用在七八千元左右。

“警察和房屋中介都建议我们采取法律行动,但我们往返一趟要花很多钱。真的没有办法,七八千块钱只能我自己出,但这太恶心了。”韩先生说。

6月8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陈女士电话,均无法接通。

记者从该小区一物业人士处了解到,陈女士在该小区租了几套房,都是二房东,集体出租。“现在应该只有一套还在续,其他的都退役了。”

物业工作人员还表示,有业主在起诉陈女士,但具体纠纷原因不清楚。

律师: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主张委托第三方恢复产生的费用。

焦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损害赔偿,房东是否有权向租客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怎么算?

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的结构图铲墙、复墙。如果租客拒绝恢复,将构成违约,房东有权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由于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82条的规定,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实际损失包括自行委托建筑公司产生的费用。

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恢复墙体的具体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可以督促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恢复墙体的合同义务。如果对方逾期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房东可以委托第三方恢复,产生的费用可以向租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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