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疫情最新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疫情最新通知,第1张

苏州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3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性风险,全力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对高新区来(回)人员的管理。苏州高新区所有外来(归国)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提前到目的单位、社区或宾馆报到。到达高新区后,12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对有我国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史的来(回)高新区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随访健康监测。此外,对在苏州的外籍(归国)高新区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随访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护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健康监测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二、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个责任”。各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减少跨区域人员流动,不得邀请或接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地区的人员来访。进口商品的企业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商品和环境的防护和消毒等要求。

3.暂时关闭影剧院、网吧、KTV、游艺厅、酒吧、健身房、室内游泳池、棋牌室、美容美发、洗浴、足浴(疗)场所等封闭场所,以及尚超境内的各类娱乐、体育项目。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4.暂停餐饮场所,只提供上门取餐、外卖送餐和盒饭服务。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览、促销等。将暂停,游园、集市、广场舞等活动暂停。

五、外卖、快递、外卖等。提倡无接触分发。外卖员工均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日常体检”和健康申报。除非必要,否则不要购买进口商品,而要谨慎购买来自国内发生局部疫情地区的商品。接收物品、邮件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必要的消毒。

不及物动词高新区居民“非必要不出苏州”,切实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和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按标准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轻信谣言、不造谣、不传谣。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上述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与控制总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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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4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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