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启动试行个人养老金!专家:首批试点有望选择经济发展程度较好、金融保险制度建设较完善的城市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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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启动试行个人养老金!专家:首批试点有望选择经济发展程度较好、金融保险制度建设较完善的城市展开

每经记者:张怀水每经编辑:陈旭

6月17日消息,据四川新闻报道,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后,各地开始步入试点工作阶段。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视为建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支柱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方在接受《国家商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弥补第三支柱发展水平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充分等短板。“特别是对于基本社会保障不充分,第二支柱没有建立起来的人群,会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将选择一些城市试行一年

近日,有媒体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目前,四川正在研究确定首批试点城市,今后将根据首批实施情况逐步推广,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四川落地实施。

《民族商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网站了解到,养老金实行个人制,缴费完全由参保个人承担,全额积累。参保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制度。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与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不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并共同缴纳的,而个人养老金只由个人缴纳。”

李忠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选择一些城市试行一年,然后进行总结和推广。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工作。

方泉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在全国普及之前,还需要在试点中进行检验和试验。比如居民自主购买意愿不强,哪些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比较受欢迎。

在方看来,第一批个人养老金试点有望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程度较好、金融保险体系较完善的城市展开。


个人养老金年度最高限额为12000元

据了解,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这是主要部分。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等个人商业养老金融服务,是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

实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提出,参保人员个人年度养老金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军表示,养老金个人缴费上限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从保持适度的补充养老金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综合考虑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保持三支柱合理的养老金总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是借鉴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前期试点实践。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定额方式,比较简单,年度总额度也保持了衔接。

“第三是体现渐进式改革。初期12000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将适时逐步提高支付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求。”聂明军说。

方泉认为,个人养老的主要吸引力在于税收优惠。根据2018年试点方案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述定额按每年12000元计算,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外的经验,养老金作为长期资金不断积累,在复利的作用下,规模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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