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

东莞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第1张

东莞滨海湾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滨海湾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控制措施的通知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现状,为准确、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新区实际,现就滨海湾新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第一,加强人事管理

14天内曾在疫区生活过并返回东莞的人员和曾在大朗生活过的人员,特别是已越过阳性感染者(确诊病例)轨迹、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区、社区、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出行管理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得出莞或出省。确需离开东莞或出省的,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不出莞、不出省的要求。

3.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暂停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娱乐活动等聚集活动,提倡“能慢则慢,能停则停”。

四。加强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新区辖区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推广滨海湾新区疫情防控小程序。所有室内场所的负责人应在场所出入口打印并张贴小程序代码。所有出入场所人员必须通过扫码登记个人信息,核对悦康码,加强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等。,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入场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动词 (verb的缩写)严控工地加强工地防疫措施和人员流动管控,严查重点人员。如发现有疫区逗留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报告,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新进劳动力要严格核对14天逗留史信息,避免风险输入,在工地筑起防线。

不及物动词加强农贸市场和冷库控制措施。沙角、威远岛板块农贸市场要严格执行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的要求,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防疫“三件套”,合理控制市场人员聚集密度;进口冷链食品仓库应严格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精准管控;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药品,严格执行顾客到店“三检”。发现发热或非绿码者应立即向当地三人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的零售药店将依法从严查处。

七。配合实施新区管辖的管控措施,对已在疫区生活过的人员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该做的都做了,不漏一个,遵守采样检测点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应对疫苗接种广大市民应积极响应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号召,尽快接受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疫苗接种,确保应接种的疫苗全部接种,共同构筑免疫屏障,早日阻断新冠肺炎的传播。

X.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第一健康责任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坚持勤通风、勤洗手、勤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的活动轨迹有交集,应主动向所在区、社区、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戴好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自己的居住史和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不实报道和虚假信息。

以上疫情控制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滨海湾新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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