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北京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第1张

北京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住不炒”定位,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根据《关于加强限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京价发〔201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海淀区李学义、东城区尤勇嘉园销售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是将两个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房项目,持有政府产权份额的机构由属地政府指定。该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项目评估价格,将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四舍五入后,确定购房人持有房屋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由该机构持有。产权份额确定后,由属地政府向社会公布。

二、二类项目按照销售限价和相应的产权份额向符合限制条件的本市家庭(不含法人机构)出售。其中,拥有本市购房产权的家庭优先购买,拥有本市购房产权的无房家庭第二优先购买。如有剩余,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可补足购买。

三两个项目要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出售,采取公开登记(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的方式,由有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根据一次性公证摇号的优先级别确定各级购房顺序,按顺序选择房源出售。如果所有摇号人数不超过选房人数或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由企业公开出售。

四。在两个项目的首次不动产登记证和首次购房人取得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证上,应明确注明购房人家庭、机构的名称和产权份额。代理机构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应当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5.两个项目首次购房人持有房屋期间,政府转让全部房屋使用权和租金收益,不参加业主大会,不承担物业管理义务。物业管理、供暖、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购房人全额承担。购房人可以依法以其产权份额作为抵押物。

不及物动词两个项目首次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继承除外)该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5年后,购房人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的,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一并转让,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转让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由当地政府机构收取。转让房屋的税费由首次购房人或其继承人和政府机关按各自产权份额分别承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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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429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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