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溺亡7年后被认定见义勇为

救人溺亡7年后被认定见义勇为,第1张

成都救狗溺亡少年能否认定见义勇为政法委:正了解情况

吉姆记者周浩

视频剪辑马项星

近日,成都一名16岁少年为救爱犬跳河不幸身亡,引发关注。少年的行为能否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也成为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当地政法委回应称,已经在了解情况。

据极端新闻此前报道,6月20日下午,在江岸通济桥夏杰附近,一名16岁少年为救爱犬跳入河中,却意外溺水失联。22日下午,他的尸体被打捞上岸。在搜救现场,有市民称,少年当时听到一名女子喊“救救我妹妹”,以为是来救人的;也有目击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女子当时在喊“救救狗”。年轻的家人告诉记者,当时篮球场附近有一名女子呼救,孩子在水中被救起后一直没有起来。有律师表示,无论少年当时是为了“救人”还是“救狗”,其行为都可以构成见义勇为。


事发地附近的家属和市民(记者拍摄)

少年家属之前也表示,还得等有关部门说是否有见义勇为的决心。6月24日,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在等待警方出具调查结果,正在忙这件事。

24日下午,辖区华阳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街道办也在相应地做一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申报见义勇为工作不是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如果相关部门研究结果,街道办会全力配合。


少年下水救援办公室(记者拍摄)

当天,记者咨询了四川天府新区政法委,询问能否判定少年见义勇为。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政法委已经在了解相关情况,确定见义勇为有一个特殊的过程,具体细节暂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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