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副局长

上海银保监副局长,第1张

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被开除党籍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和浙江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的消息,日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杭州市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毅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中央财经决策,放弃监督职责,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勾结转移赃款赃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接受旅游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他人支付本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预被监督机构人事安排;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家庭不健康,配偶失控,纵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韩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丧失,政治觉悟不足,被错误思想腐化迷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当“双面人”;长期担任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抛弃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律不严,顶风违纪,对党中央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党中央多次适用于不顾;不思进取,心态失衡,偏离了监管的初心使命,一心求个人待遇;贪婪膨胀,思想扭曲,人们相信“权力生钱”,公权力异化为利益交换的筹码。其行为严重损害监管形象和权威,严重损害所在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这是腐败和金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典型例子。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失职,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毅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韩毅政务撤职处分;按照程序,撤销其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非法所得;经杭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韩毅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韩艺简历

韩毅,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邹城人,研究生。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月参加工作。

1985年7月至1990年11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工作;

1990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助理;

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计划处副处长;

1995年2月至1996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

1996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处处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3月在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

1999年1月至2001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银监一处处长;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管理部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浙江银监局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浙江银监局办公室主任;

2004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浙江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任湖北银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9月至2015年1月任浙江银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局长;

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上海银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17年任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18年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银保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2月,免去上海银保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22年2月,被终止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2022年5月,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浙江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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