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

职工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第1张

2020呼和浩特公积金退职销户提取指南

客户:受薪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 0471-12329

提取时限:一旦所有材料齐备。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 30-4:30。(自2017年8月29日起,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算申请系统。由于银行结算系统每天下午4: 30关闭,提现款无法支付,所以中心是下午4: 3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县级以上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裁减人员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机构编制办公室公章);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加盖“注销”字样(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制花名册复印件;

2.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原件;

3.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4.撤回原来的银行卡。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每种材料一个。

办理材料签字要求:支付员工签字。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取款材料齐全后叫号→前台录入单据并拍照→后台核对→收款人签字→前台打印凭证→结账。

注:

1、需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且在此期间未重新就业的;

2.配偶的代理人还必须携带关系证明原件和配偶的身份证。直系亲属代理人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单位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介绍信,取款打入出票人银行卡。

3.需要I类银行卡,并指定银行和相关银行编号。

4.提取公积金两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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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342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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