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第1张

2020呼和浩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本地员工无自住住房,租赁商品房

客户:实缴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471-12329

办理时限:所有材料齐备,即可即时办理。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支取时限:租赁费按年支付,每年可支取一次,距最后一次支取间隔360天。

提取额度:市政管理部每年提取10000元,县管部每年提取5000元。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关于房屋数量的查询证明;

2.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3.撤回原来的银行卡。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所需材料各1件。

材料签名要求:受薪员工签名。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取款材料齐全后叫号→前台录入并拍照→后台核对→受票人签字→前台打印取款凭证→结账。

:

1.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配偶代理人,还应携带关系证明原件和配偶身份证。

2.提取时以家庭为单位,需要核对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数量。

3.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不拥有自有住房,租房居住。

4.需要I类银行卡,并指定银行和相关银行编号。

5.提取公积金两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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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34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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