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2021第三批

南京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2021第三批,第1张

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 共计21人

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要求为: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5年(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

(1)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主要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学院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学校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

(2)具有1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个别学生的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

(3) 3年(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学生干部就业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mainland China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10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2021年10月13日16:00;

3.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2021年10月14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2021年10月15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9月27日09: 00至10月1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资格初审因10月8日、9日南京工业大学公休日顺延),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不予退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①请于10月21日12:00后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登记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考试比例为1 ○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考试方式有: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1.笔试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由学生处负责。申请人未能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笔试资格。请向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交给审计员留存。

(1)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班、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系)证明,须注明岗位及起止年份。高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载明职务和起止年限。

(2)政治面貌证明2021年3月10日后必须由现党组织出具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3)身份、学历和学位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已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未签协议(国内)。

②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已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11:30,12:00-15:00。

3.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2号龙华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资格复审的详细材料要求和认证参考模板将于10月12日16: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注意。

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11:00。考生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结束当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姓名、职位及排名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专栏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60分(满分100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12:30签到,13: 0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侯雪楼。

3.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相应减少拟聘用人数。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0月30日22: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部网站招聘专栏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7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分。

(五)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招聘工作(从报名截止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5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和检查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等的,采用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名次。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一次性考核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一般会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在学校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学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转岗或交流到学校非辅导员岗位。首次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60日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关系证明,或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58139373,025-58139081

七。招聘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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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33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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