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研究生落户上海的条件

上海应届研究生落户上海的条件,第1张

上海: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6月28日,上海再次出台落户新政。

据上海市教委网站6月28日消息,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沪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通知的附件中,《2022年非沪籍毕业生来沪就业户籍分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一并公布。

上海市教委网站截图

《办法》规定,上海市各类科研院所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现行《非上海市毕业生来沪就业户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当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办法》截图

这意味着,今年上海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将不再有学校之差,不需要分数线,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对于上海的应届毕业生来说,“落地上海”的机会也是敞开的。

《办法》在“重点领域人才引进”中提到,上海市“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南北地区五个新城和重点过渡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当年非上海市应届毕业生在沪就业申请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落户。

与上一年相比,《办法》中提到的“基本条件”没有变化。

根据6月28日公布的《2022年非沪籍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办法》,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沪籍毕业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非沪籍毕业生的,可以为被招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本市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的企业。

非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列入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后,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与符合前款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接受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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