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师,第1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 共计46人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应用条件]

1。年龄要求

(一)岗位编号1至9: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编号10-1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专职辅导员职位的没有。12-15岁,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育要求

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留学申请人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与专职辅导员职位相关的要求

(1)专职辅导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②一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验(或高校辅导员)。

(3)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

[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8月5日09: 00至8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5日09:00-2021年8月14日16:00;

3.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8月5日09:00-2021年8月1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8月5日09:00-8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周末、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经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应聘时,应聘人员应根据应聘条件在“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必须注明单位、职务、日期、年、月、入职日期)。

3.编号为1到9的位置没有开仓比例。编号为10至15的职位,考试比例为1 ○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8月18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递补。

4.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根据学校公告要求,组织考试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主动关注网上公告。招聘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单独通知应聘人员。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的,按放弃考试处理。

根据现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代码”,并进行每日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可参加资格复审、试讲、笔试、面试。

评估方法

1。后1-9将通过试讲进行评估。

试讲暂定9月11日。根据学校自身措施,主要考核考生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100分制计算考生的分数。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讲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测试结果就是最终结果。

2。岗位10-15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笔试暂定于2021年8月28日。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论文总成绩的60%。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合格者。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适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资格审查

1-9号岗位的岗位资格审查应在试讲和考核前进行。10至15号岗位的岗位资格审查应在面试前进行。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与申请表所填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身份、学位和政治观点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在院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已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二)社会工作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2。专职辅导员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主要学生干部证书

班、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院(系)级党组织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学校团委、研究生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系)证明,须写明岗位及岗位起止年限。

(2)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党委或总支出具,并载明职务和起止年限。

(3)本次招聘(从报名截止到拟聘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先生。

[招聘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招聘。主管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举报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名单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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