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延长了产假天数,并:
推广育儿假制度。孩子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并探索产假期间人工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补贴。
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工作与家庭平衡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