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美篇

家庭教育促进法美篇,第1张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5个月,北京法院训诫137名家长

《家庭促进法》实施5个多月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已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训诫或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5月12日,在国际家庭日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北京高院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述情况。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鸿介绍,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庭先后在71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其中民事案件49起,主要涉及抚养、探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件;刑事案件22起,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报告称,在相关案例调查中发现,隐藏在背后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不用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对未成年人特别是青春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生活、交友缺乏关注,导致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

二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方式不当,存在“不照顾”、“管得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有的家长缺乏家庭教育知识,教育观念落后,方式苛刻粗暴,甚至对孩子进行体罚;有些家长过分溺爱,放任孩子的逃学、逃学、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客观上帮助未成年子女犯罪;

第三,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一些父母为了追求所谓的“个人幸福”,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感或财产利益,或发泄对失败婚姻的不满,推卸或阻挠对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四,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孩子上网活动的监管。一些家长不关心孩子使用网络的时间和内容,在孩子出现异常行为时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间接助长了孩子沉迷网络,甚至遭受不法分子的网络侵害。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训诫或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书、提醒书、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家庭、学校、社会合作教育机制的组成部分,离不开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陈伟鸿介绍,全市法院少年法庭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截至目前,8家法院与各方面力量共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家庭教育指导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家庭家教学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陈伟鸿表示,下一步,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改善结果评价标准的规范化,完善相关规范意见,明确家庭教育指导令实施的保障措施;更加关注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等特殊家庭,以及城乡结合部、困境儿童等重点区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创造家庭教育条件,提供更加精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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