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第1张

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根据近期疫情变化情况,经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各商业场所的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所有经营场所必须张贴“西林码”并严格执行“扫(西林码)、查(行程单码)、测温度”要求,对店主的行程单进行核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店主登记制度。定期通风消毒、日常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一查到底”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底数清、不漏一人。

二、开展促销活动、展销会等商业活动必须事先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集(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电影院、台球厅、KTV、网吧、健身房、宾馆、洗浴、校外培训机构等经营场所必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瞬时客流量不得超过总接待能力的75%。

四。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餐饮单位有序恢复举办婚宴、寿宴、毕业宴等各类大型聚餐。大型餐饮单位承办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餐的,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承担5桌以上(50人)单次集体用餐的,应当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宴席当天会安排专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每桌之间的距离在1.5米以上。

五、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区域来(返)我市人员或红黄码人员,经营场所应及时控制并主动向主管部门和社会报告,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严格依法处理。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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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314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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