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市被判刑

操纵股市被判刑,第1张

历史罕见!炒股147亿,被罚超1亿,还在刑事审判中…

中国基金报记者闫颖

证券从业人员屡禁不止炒股。

日前,上海证监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通资管股权投资部原副总监刘因违规买卖股票被处以“不罚不罚”的处罚,罚款总额高达1.09亿元,创近年自然人罚款记录。

据调查,刘在过去7年间,使用5个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通过其个人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24623笔,累计交易金额约146.82亿元,获利约5463.87万元。

此外,处罚决定书透露,目前,刘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已处于刑事审判阶段,尚未判决。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负责人因违规炒股断送前程,再次为行业敲响警钟。

让我们看看细节-

大肆交易146.82亿元

据悉,刘于2013年9月加入海通资产管理。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刘先后担任海通资产管理研究员、投资经理、股权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作为券商资管的头部员工,刘自然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监管显示,刘在任期间,利用5名自然人开立的海通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进行股票持有和买卖,通过其个人手机和电脑设备进行委托交易24623笔,占委托交易总量的89.37%;累计成交金额146.82亿元,利润5463.87万元。

如此高的交易金额,堪称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最多的一次。

对此,上海证监局认为,刘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使用5个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禁止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规定,已构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根据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刘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违法所得5463.87元,并对刘处以5463.87元罚款。即“不罚不罚”,罚款总额高达1.09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个人罚款的最高纪录。

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人们在河边散步时经常弄湿鞋子。在早期,直接负责投资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更容易因私下趋同交易被调查,也就是业内俗称的“老鼠仓”。

尽管上海证监局在此次行政处罚中并未对此进行调查,但在陈述和申辩中,刘对自己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自爆”。

刘及其代理人在两次庭审、陈述和辩护材料中提出,目前,刘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尚未进入刑事审判阶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见的通知,对刘作出行政处罚是不适当的。

此外,针对本案涉及的违法情形,刘认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5年5月买卖股票的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期限,部分账户已于2015年停止使用,部分账户已于2020年后退回。他认为不应该处罚,认为案件损益计算不当,建议重新计算。

刘及其代理人还指出,上海证监局在调查过程中未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违反了程序规定。罚款过高,远远超过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刘具有自动停止违法行为的减轻情节,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对于上述说法,上海证监局未予采纳。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在过去7年中使用5个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整体上构成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于2020年8月对此案展开调查,未超过问责时限。

上海证监局认为,涉案金额计算、资金来源、损益计算等没有问题。由刘提议。且家庭情况困难,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员工炒股屡禁不止

证券从业人员非法炒股屡禁不止。近几年在“三令五申”的监管下,超大单很少,大多是“旧案重提”。

上一次监管开出亿元罚单是在2017年7月。时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丽宣布了对前证券从业人员林某毅13年前的一桩“旧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林某乙于2001年5月至2009年7月在南方证券、建信投资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林某乙操作“蒋某”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在此期间,共交易股票154只,交易金额1.02亿元,共获利7065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林某毅违法所得约7065万元,并处同等金额罚款,共计约1.4亿元。

就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大额罚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021年3月,证监会公布对广发证券珠海景山路营业部原负责人姜的处罚决定。显示他在2007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非法买卖股票,交易金额共计11.79亿元,获利1499.62万元。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姜违法所得1499.62万元,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共计近2900万元。

在机构层面,上海证监局对时任太平洋证券腾冲广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杨某华开出了5700多万元的罚单。因其利用母亲账户炒股,累计获利1434万元。这是近年来机构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大额罚款。

今年5月,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产管理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鑫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大宗交易,收敛交易金额1.06亿元,最终被罚款共计632.6万元。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市场行情的波动,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也呈现出“得不偿失”的局面。

2021年4月,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银泰证券成都顺城街营业部总经理刘某杰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交易总金额4.24亿元,交易损失263.02万元;私自接受客户委托,累计成交额超过65亿元,违法所得350余万元。最终,刘某杰被罚款1430多万元,并被市场禁入三年。

2021年6月,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员工周因任职期间违规买卖股票被安徽证监局处罚。虽然累计成交金额约12亿元,但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642.26万元,证监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外,也有员工代表客户投入巨额资金,却没有因为没有拿到收益分成而遭受巨额罚款。2021年9月,广东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时任安信证券佛山乐从营业部客服专员李某珍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累计成交金额198.6亿元;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合计115.81亿元。两笔违规交易总金额达314.41亿元,但均造成损失。最终,广东证监局对李某昌罚款100万元,证券市场禁入5年。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也将招致监管处罚。2021年7月,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贾闯基金因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被罚款50万元。其中,交易金额共计96.86亿元。嘉福科技借用25个账户进行场内交易,交易金额合计692.94亿元,同样被处罚50万元。

编辑: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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