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外地户口上小学

都江堰外地户口上小学,第1张

2022年都江堰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2022年都江堰市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指南

一、适用的对象

(一)在本市居住和工作的非户籍居民的子女。

(2)在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登记并在这四个街道居住、工作的本市其他镇(街道)人员的子女。

(3)户籍在本市幸福、关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跨镇(街)居住、工作的职工子女。

二。处理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应用方法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按要求登录“成都市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信息,提交入学申请。

1.关注“成都教育出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2.进入微信官方账号,找到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义教入学平台”-“成都市随迁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平台。

(2)现场应用。在申请时间内,不能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到指定报名点(以通知为准)现场报名,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填写入学就读申请表,报名点录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服务管理平台”。

四。应用条件

(1)居住证积分申请。自2022年5月1日起满12个月,申请人得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辖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申请时间内按相关要求网上申报,或持以下材料到指定报名点登记,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原件或者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相关材料。

3.申请人居住证积分信息。

(二)未按规定申请积分的。在申请时间内,申请人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请,或持以下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出示以下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填写《在校就读申请表》申请入学。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申请人与随行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行子女之间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在都江堰工作的,需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并经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盖章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5月1日已连续缴纳12个月,申请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在都江堰市经商的申请人,需提供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2年5月1日连续12个月,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和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5月1日连续12个月,申请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到我市社保服务大厅和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查询打印《个人养老保险实收信息表》。

4.截至2022年5月1日,申请人在都江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具体为:

(1)成都市外户籍申请人提供四川省居住证(截至2022年5月1日,连续居住满12个月)。

(2)成都户籍申请人提供的材料:①自购者:提供都江堰市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汇总3或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②承租人: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证明(截止5月1日,连续居住满12个月)。

5.除申请小学一年级且在我市就读小学、申请在我市就读初中外,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其他年级时,须提交原学校签署的学籍证明。

五、审计处理

5月的工作日,都江堰市各报名点工作人员通过“成都市幼儿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对报名者上传数据和线上数据进行在线核对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经审核合格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

(二)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申请人根据平台反馈意见,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3)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平台会反馈原因。

六。学校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将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入学。7月的第三个工作日,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信息将通过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在报名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将被视为弃权。

七。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等材料进行诈骗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

(2)都江堰市小学一年级学生为2022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6周岁以上儿童报考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其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不入学证明或休学证明。

(三)已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子女,必须按规定重新提出申请。报考小学一年级和在我市就读小学以及报考在我市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报考其他年级的,须提交原学校签署的学籍证明。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四)随迁子女已享受统筹安排就学政策的子女,不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跨地区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读完学年。

(5)相关咨询电话

教育局:61929022 87137687(小学)

8133146(初中)

公安局:61929034 8711512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929057

住建局:89741272

行政审批局:6192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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