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诉讼

中芯国际诉讼,第1张

中芯国际:美法院裁决,全部驳回对公司的民事诉讼

(观察者网消息)Stock月10日早间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9日(洛杉机时间)收到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方法院的裁决,驳回公司2020年12月15日公告中披露的所有民事诉讼。原告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诉或修改起诉状,提起新的诉讼。在裁定中,法院认可了该公司驳回全部诉讼的请求,但原告仍可对这一裁定提起上诉。

如之前公告所披露,声称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购买了该公司部分证券的假设人的代表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被诉公司被指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应颁布的规则10b-5(该规则禁止与证券买卖相关的一些虚假陈述或遗漏)。在裁定中,法院认可了该公司驳回全部诉讼的请求,但原告仍可对这一裁定提起上诉。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有关上述裁决及投诉的任何进一步公告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公告截图

这起诉讼与SMIC 2019年至2020年从美股退市、被美方列入“中国军工企业”黑名单、重返a股市场等一系列事件有关。

2019年5月24日,SMIC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9年5月24日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将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自愿将其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并取消该等美国存托凭证股份及相关普通股的登记。

同时,公告还称,其美国存托凭证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或其前后。

具体来说,该公司打算在2019年6月3日或前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25,以将其美国存托凭证股票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美国存托凭证股票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预计在提交表格25后十天生效。美国存托凭证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期是2019年6月13日或前后。自该日起,SMIC的美国存托凭证股份将不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12月3日,美国国防部发布公告,将SMIC等4家公司列入“中国军工企业”黑名单。仅仅一周后,2020年12月10日,一份针对SMIC的诉状出现在美国当地法院。诉状的原告代表自己和其他人提起诉讼,这些人声称在美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购买了该公司的部分证券。

诉状称,SMIC发布的一些声明或文件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的规定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应颁布的规则10b-5(该规则禁止与证券买卖相关的某些虚假陈述和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赔偿。但是这个诉讼还是需要美国法院的许可,才能以集体诉讼的形式进行。

原因是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中概股频频成为美国律所发起集体诉讼的对象,包括JD.COM、拼多多、蔚来汽车、阿里巴巴、新东方等。据统计,2017-2020三年间,美国每年发生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件超过400起,平均不到一天就发生一起。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财务文件中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以及违反规则10b-5的反欺诈规定。

针对中概股的集体诉讼数量急剧上升,美国很多律所之前对证券空的集体诉讼热情高涨,因为可以从案件和解费和赔偿金中提取高额赔偿金,通常占赔偿金的20%到49%。

据了解,对SMIC发起诉讼的代表之一是罗森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该律所在其官网上宣称,自2013年以来,其受理的证券集体诉讼一直位列美国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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