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随父母入集体户口

新生儿可随父母入集体户口,第1张

父母一方是广州集体户新生儿可在集体户口内出生登记

父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在集体户籍登记

3月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曾提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非广州户籍的学生,符合户籍条件且无合法住所的,可以申请迁入广州集体户籍。

新生儿登记时,父母一方为广州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或者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可以按照随父随母的原则在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

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几类人可以迁入广州集体户口:

1.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教育非广州户籍学生,可申请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2.被已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符合广州户籍条件或已在广州登记户口,但无合法居住房屋及可投靠的直系亲属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3.符合广州市户籍条件或有广州市户籍,但无合法居住房屋及可投靠的直系亲属,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户籍代理合同的,可在人力资源市场申请迁入集体户口;

4.符合广州市户籍条件或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无合法居住房屋及可投靠的直系亲属,属于引进人才户籍制度、积分户籍制度、政策性户籍及其他户籍的,可申请迁入相应的政府公共集体户籍。

此外,在广州亲友处占用户口的人员,可根据条件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和政府公共集体户口。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承租人应当一并迁出。

父母登记在集体户。新生儿可以在集体户登记吗?

《管理规定》明确,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属于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应当到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父母一方户籍属于在校学生集体户籍,另一方为非在校学生集体户籍的,新生儿以非在校学生集体户籍登记。

父母一方为广州市集体户籍,新生儿登记在集体户籍

父母一方户口属于广州市集体户口,另一方父母广州市户口的,新生儿以广州市户口登记。父母一方是广州市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地户口,或者父母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可以按照随父随母的原则在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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