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积分查询

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积分查询,第1张

天津居住证积分查询

【/S2/】2021年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服务大厅-居住证积分栏目查询2021年首张居住证积分情况。网站是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

分数审核期为三个工作日,5月31日9: 00开始,6月2日17: 00结束。在复审期间,申请人如对分数有异议,可申请分数复审,逾期不能提交复审。为方便企业群众,本期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审核结果在居住证积分栏目网站公布。

提示:

一、居住证积分依据是什么?

答:《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发〔2013〕31号)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中国境内人员来津工作、在本市生活,然后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参与社会事务,并通过积分申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第三十条规定,居住证积分制是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

系统,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指本市户籍,下同)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个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根据指标总积分,排名决定申请人的入户资格。

二。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值是如何规定的?

答:《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积分指标和分值表,量化了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的条件,并将累计总积分加到各项指标中。根据年度积分总数,排名决定积分。根据本市人口总量、就业需求和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总量指标,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包括4大类12项指标,每项指标的累计总和为最终分值。具体情况是:

第一类是基本点。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技能、社保、住房等五项指标,体现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受教育程度较高、职业技能水平较高的流动人口落户的原则。

第二类是定向。包括职业(工种)和落户区域,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专业人才落户,发挥对中心城市周边地区的引导作用。为满足本市相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优先向紧缺行业倾斜,根据《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与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指导性分值。同时,为缓解中心城区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及周边四区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定向加分。

第三类是加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励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四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荣誉称号等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加分项。

第四种是负积分。包括违法失信1项减分指标。其中,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积分期间犯罪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票否决,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三。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积分?

答:《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积分。

四。我应该在哪里申请积分?

答: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办理,由本单位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

5。用人单位申报积分的截止日期是什么?

答:申请由用人单位在每年上半年的1-4月、下半年的7-10月在相关网站提交。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4月30日至24: 00,下半年为10月31日。

六。申请人如何向单位申请?

答:申请积分时,申请人应登录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准备相应材料,交由用人单位整理汇总。

七。申请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

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两种:必备材料和可选材料。基本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签注期内的居住证;

2.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申请表;

3.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人投资兴办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申请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房地产权属证明或与配偶、子女共有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但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材料为申请人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提供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中国高等教育证书报告和毕业证书;

3.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营业执照或纳税及出资证明;

5.结婚证及配偶劳动合同(个体户执照)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书、荣誉称号和表彰决定;

7、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

9.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八。用人单位如何申请积分?

答:用人单位先领取职工填写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登录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用人单位积分申请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根据员工提交的申请表,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预约并排队。根据系统给出的时间,持本单位积分申请人花名册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提出申请。

九。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积分申请窗口根据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系统,结合用人单位网上申请的内容、用人单位提交的花名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信息通过积分联办系统分支机构发送到各审核部门,用人单位将其员工的材料发送到设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各审核部门窗口。各部门窗口根据积分联络系统上的申请人信息,对提交的积分材料进行核实比对,并出具接收凭证。

各审核部门收到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按规定进行评分,分数上传积分联络系统进行排名。

十、积分是怎么公布的?

答:积分联络系统会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自动进行排名。排名将于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咨询积分。

XI如何确定入户人员?

答:根据市发改委公布的当年总积分人数指标,结合积分排名情况,于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2月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布积分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由用人单位领取。申请人应当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十二。如何确定积分的排名顺序?

答:积分联络系统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请人的积分。分数相同的,以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登记或者暂住登记的时间为准;分数相同的,社保分数第一。

十三。参与积分有什么时间限制?

答:计算社会保险和投资税的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申请的上一年12月31日;下半年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其他积分指标项目以提交申请时为准。

十四。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您要将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获奖及荣誉称号、社会保险积分证明等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具体情况是:

1.劳工合同

用人单位携带本单位申请积分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申请窗口提交申请,受理窗口结合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比对参保情况,与参保信息一致的,予以受理。

2.职称证明

根据本人情况,提交以下职称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评审或认可取得省部级人力资源(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书;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对应中级职称;

通过评审或评审获得职称的,提供加盖单位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和职业资格的,提供加盖单位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考试资格审查表复印件。

3.专业技能水平

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合格的,直接予以确认;

经中央部委、行业协会等专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位于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考核合格,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备案手续,予以确认;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承认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操作技能复核,确认合格成绩;

由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其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局进行复审,确认成绩合格者(省市间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除外)。

4.技术学校文凭

申请人是技工学校毕业的,应提交技工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还应提交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无误的,按大专毕业证确定积分;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中等职业教育确定积分。

5.奖项和荣誉称号

提交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励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得表彰奖励的决定(通知)等文件的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款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持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社会保险)认定表》,向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受理窗口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查找并核对参保缴费情况,属实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结合参保人实际情况,根据社会保险积分规则自动计算社会保险积分。

十五。国家级、省级奖项和荣誉称号如何确定?

答:国家级奖励和荣誉称号是指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授予的奖励;省级奖励和荣誉称号是指以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名义授予的奖励。

十六。如何确定职业(工种)的需求程度?

答:根据已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职业(工种)名称,与现行年度职业培训费用目录和市场需求程度进行对比,两者一致的,按照相应的短缺程度计算积分。

职业(工种)需求度项目的积分,以提出积分申请当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需求度目录为准。

十七。社会保险积分怎么算?

答:社会保险积分按缴费每满一年计算,养老保险4分,其他险种2分,五个险种12分。可以按险种单独评分。社保缴纳不满一年的,可在计算保险积分的当月后累计积分。

十八。申请人配偶在天津就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积分申请人配偶在天津就业的,应提供配偶本人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69564.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21
下一篇 2022-08-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