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报销

武汉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报销,第1张

武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分娩可以报销吗?

问:武汉市男职工无业配偶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吗?

回答: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法规;

2.男职工所在单位从次月起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男员工配偶未就业。

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分娩救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备注: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学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产后访视费。生育医疗费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定额内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付;高于定额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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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46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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