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咸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第1张

咸宁失业补助金能领多少钱(附期限+条件+材料+流程)

咸宁失业补贴能领到多少钱

市级失业补助标准:994元/月、621元/月。

1.参保缴费满一年:失业补贴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2.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征集期:2020年12月。

咸宁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第一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找不到工作。

关于失业保险期限的规定

1年以上5年以下:可用时间(月)3-12

5年以上10年以下:催收时间(月)13-17天

10年以上15年以下:收款时间(月)18-22

15年以上20年以下:可用时间(月)23-24

20年以上:可用时间(月)24

第二种类型:

失业人员不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条件的。

第三种类型:

被保险人因个人原因失业。

申请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救济金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和因自身原因离职的人员,须持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窗口收集过程:

1.本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15号失业保险窗口申领并填写《咸宁市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登记表》。

2.审核通过后,失业补贴于次月发放到失业人员的银行卡上。

湖北失业补贴申领指南(附各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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