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历型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

天津市学历型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第1张

天津学历型人才引进落户标准

天津市学术人才引进和落户标准

对学术人才的政策要求

1、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获得硕士学位的不超过45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没有限制。

申报所需材料

本科学历:

1.全日制本科学位证书

2.学历证书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也需要上传)

3.身份证(双面)

硕士及以上学历:

1.学位证书

2.学位认证报告

3.身份证(双面)

*在天津有工作的申请人还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其他元素

一、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5.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三。社会组织、政府工作人员等非企业职工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12333、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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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8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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