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政府政务信息网

东莞市大朗镇政府政务信息网,第1张

东莞大朗镇“纾困解难八条”申请指引

一、减轻商业实体的租金负担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的房产,在文件执行期间对大浪镇辖区内租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已缴纳租金的,可以延期减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和SASAC

[救济的范围和期限]

大浪镇辖区内出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全资及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等)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免租3个月。减免期限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已经缴纳租金的,减免可以延期,并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救济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可列为救助对象: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东莞

2.无拖欠租金;

3.不存在哄抬房租、抬高水、电、池的行为;

4.没有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转租或分租物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监督“二手房东”做好减租让利工作,确保“二手房东”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约定的减租、免租金额一致。

二。降低商业实体的成本

文件执行期间,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价降低30%。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执行标准]

大浪镇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40元/米,特种用水价格为3.50元/米,根据政策,大浪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价下调30%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非居民用水价格下调至1.68元/米,特种用水价格下调至2.45元/米。由相关部门直接实施。

住宿餐饮单位,垃圾处理费减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执行标准]

对大朗辖区内的住宿单位,垃圾量减半征收,对餐饮单位,按经营面积征收。减半征收标准为:50平方米以下为65元/户/月,50-100平方米为75元/户/月,100平方米以上按垃圾减半量征收,不低于75元。

疫情期间,大浪镇相关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电、气、水、通讯网络正常供应,欠费不退。对文件执行期间发生的电、水、气等费用,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有困难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其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并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东莞供电局。

[执行标准]

对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费用有困难的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滞纳金,并免交电费、燃气费、水费等滞纳金。

1.电费缴纳,最迟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0日内向大朗供电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大朗供电服务中心电话:83130052,可远程提交);

2.水费缴纳,可拨打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申请;

3.燃气缴费方面,大朗兴华燃气公司,对因疫情发生有困难、需要延期缴费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企业申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并免收气价罚款;

4.通信方面,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信线路如有欠费,运营商将保证网络正常供应,疫情结束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三。减轻商业实体的税务负担

疫情期间,对大浪镇辖区内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予以批准减免。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救济对象]

因大浪镇疫情造成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规定权限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申请材料]

1.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写明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原因、受疫情影响的情况、数量、减免税金额等。);

3.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财务报表、相关证明、承诺函等。).

纳税人减免承租人住房租金,按照减租月数给予批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救济对象]

对大朗镇租户减免房产租金的纳税人,按照减免租金的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困难减免。

[申请材料]

1.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写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原因、免租月份、数量、减免税金额等。).

对大朗镇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救济对象]

在大浪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按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税收征管的个人独资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调整核定的定额。

[缓解方法]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市税务局统一对大朗镇定期户进行定额调整。纳税人不需要单独申请。

受大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救济标准]

在大朗辖区内,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限内,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的程度或者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延期申报当期应当申报的税款。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申报纳税的,其财务会计报表可以同时报送。延长申报期一般为一个纳税申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申请材料]

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填写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提供)。

对大朗镇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及时批准其延期纳税申请,帮助缓解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扩展标准]

对大浪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延期缴纳当期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纳税人只能申请延期缴纳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的纳税人必须是属于当期且按时申报的税种。延期申报、延期缴纳、查扣补缴的税款不属于延期缴纳的范围。

[延期条件]

纳税人因疫情发生经营困难,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纳税,或者疫情(不可抗力)造成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当期无法正常纳税的纳税人。

[申请材料]

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提供)。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保障

在大朗镇,因疫情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少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12个月。受疫情影响,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无法按时缴纳公积金。如果他们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公积金,则视为正常缴存。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保障措施]

1.阶段性延期。经与职工协商,2022年11月前,企业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从2021年12月缓缴至2022年11月。

2.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经与职工协商,2022年11月前,企业可申请将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降至5%以下,最低为1%。

3.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公积金政策。疫情防控解除前,单位可申请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还”的政策。

[操作流程]

疫情防控解除前,可将相关材料拍照发送至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申请;中心收到邮件后,将邮件发送给代收行指定人员录入系统;处理结束后,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该单位的处理结果。疫情防控解除后,请到单位的代收银行网点。

五、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大朗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确保大朗镇整体信贷余额不降,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支持方法]

鼓励银行机构梳理大朗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开展精准高效的融资服务对接,按照特事特办、紧急办理的原则,开通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经营主体资金周转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对注册在大浪镇、因疫情暂时遇到困难的经营主体提供贷款展期、不还本续贷、减少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流动性支持。,而不是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或缓贷。

用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大朗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参照倍增企业标准给予风险补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补偿条件】该行在政策执行期内,对在大浪镇监管行业注册的符合中小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中小企业新增发放贷款。如出现不良,可进行风险补偿,单户企业补偿限额为3000万元。参照银行现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将单户企业风险补偿提升至双户企业标准,鼓励合作银行为大朗中小微工业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加大科技、金融的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力度,疫情期间对大朗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按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50%的贴息支持,最高补助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折扣条件]

鼓励16家合作银行向大朗镇科技企业发放一年期纯信用贷款。贷款对象为市科技局推荐的重点扶持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人民币贷款、无实物抵押授信、无担保公司担保授信,且不包括股权质押、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质押(存款质押等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应为1年。每年纳入市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覆盖范围的信用贷款额度按企业类型划分。其中,最高额度为认定为市创新型百强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市级以上重点领域承担RD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3000万元,认定为瞪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2000万元,其他企业1500万元。以银行出具的贷款收据的实际签发日期为准。一年后,企业结清本息后,贷款银行协助企业申报贴息,无需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指南】某企业向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6家产业科技金融“三位一体”合作银行申请一年期纯信用贷款。贷款到期并结清本息后,根据实际产生的利息,由贷款银行协助企业向市科技局申请贴息,无需企业自行申报,贴息资金经审批后支付给企业。

六。充分保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

疫情期间,按需保障大朗镇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规范企业供应链,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大朗镇辖区内特色产业经营的重点保障是支持相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含小作坊)通过设立联系点,逐步恢复生产流通秩序。大浪镇急需的防疫物资,经批准后由市里保障。

【责任单位】大朗镇、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

[保障措施]

1.对重点企业,为生产企业和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在每辆转移车辆上设置场所编码,要求所有转移人员扫码打卡,带入后台实施数据跟踪;向发证车辆驾驶人发送落实防疫措施的提醒,指导督促驾驶人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2.对于中小企业,参考跨境货车管理模式,解决方案是接驳货车,选择大朗镇石霞村现代物流园区作为接驳中转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在大朗羊毛中心、环城货运站设置货物中转站,运输货物。

3.加强大浪镇应急货运保障,市交通局从市内货运企业储备物资应急运力344辆,总运力4372吨。

七。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大朗镇低保边缘人口、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民生大万家”工程、慈善协会等给予及时救助;提供临时住宿、食物、御寒衣物等。对暂时滞留在大朗镇的困难群众,做到保障民生。

【责任单位】民政局

[申报方式]

1.12345政府服务热线;

2.“我管家”平台;

3.大浪镇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实体窗口;

4.社区工作者、网格工作者、双百社工等。在日常工作中找到有需求的人,引导他们提出需求,填写相关申请表。

八。建立支持大朗镇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上线12345疫情诉求平台,开设专门服务席位,在企、家平台建立诉求渠道,7×24小时全天候接受疫情求助,做到接转即办,限时回复。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上诉处理方法]

12月22日,东莞12345疫情呼吁平台在微信公众号“东莞12345热线”正式上线。通过这个平台或电话,企业可以迅速反映与疫情相关的咨询、帮助或建议。投诉后,12345热线将安排专人跟踪管理,督促承办单位立即回复与疫情相关的咨询件。紧急援助件当天处理完毕,2天内回复完毕。

[上诉反馈渠道]

1.东莞12345疫情呼吁平台网;

2.东莞12345疫情呼吁平台语音终端。

3.企业在“企业万家”平台注册后,可以24小时在平台上进行诉求。服务团队在接到疫情求助后,能够快速反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上诉反馈渠道]

企业可通过PC或微信注册成为“企业万家”平台用户,24小时登录平台,随时进行申诉并查询申诉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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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4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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