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跨省就业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指引

东莞跨省就业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指引,第1张

东莞跨省就业劳动力一次性交补助申请指引

根据《跨省就业扶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特殊困难生活补贴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补助)对象: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尚在法定劳动年龄。

一次性交通补贴:

(1)申请条件:

1.在东莞工作,与东莞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申请补贴前已在东莞连续参加社保3个月及以上,申请补贴时仍处于参保状态。

(2)补贴标准:

贵州贫困劳动力:一次性1000元/人;

广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500元/人。

(3)所需信息:

1.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原件后返还申请人);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后领取,原件退回);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核对原件,退还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异常的,可提供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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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4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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