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失业补助金申领
索赔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救济: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或参加失业保险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人员。
应用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最后一个单位在成都。
2.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3.从未申请过失业救济金。
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失业人员的银行卡(社保卡有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3.失业救济金申请表(见文末附件)。
备注: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的申请信息后,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