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制申请人
(1)来穗人员需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过程中,且在广州市居住并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广州报考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应在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报考初中一年级的,需提供当年小学六年级的国家学籍证明。
二。积分制申请流程
(一)积分的申报和核实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必须申报并核实积分后,方可办理积分制入户及其他公共服务。
积分制招生遵循个人自愿、属地竞价、积分积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http://lsj.gz.gov.cn/)网站“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初审通过后,应于2022年3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所在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办理我区积分计算时间节点至2022年4月30日结束。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将作为来穗子女申请积分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核定积分分数的,不能为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广州。如果个人已经核准积分,要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中提出积分调整。
(二)积分入学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详见积分入学申请人)于2022年5月12 -16日期间登录“番禺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以子女名义注册并上传积分入学申请信息。
番禺区2022年积分入学申请后续具体安排,请家长关注“广州番禺教育”和“番禺来穗”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密切关注中小学招生信息发布。
三。学位分配原则
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经广州市广州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后,通过番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网上平台申请积分入学,最终完成积分的审核确认。积分分两批计算排序(注:上级积分政策文件修改积分批量计算的,我区积分政策文件也相应修改):
(一)第一批:“五年”优先。根据相关规定,父母或监护人符合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申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截止积分入学申请当月的上月末),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险种之一)满五年(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批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符合“五年”条件)。若所选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全区(不受学区限制)有剩余积分学位的学校进行本批次补录。
(二)第二批:普通分。不符合“五年”条件的,安排第二批学位。如仍有部分报考名额符合“五年制”条件报考人员的学位要求,则按本批次报考人员成绩分配学位。
四。联系信息
番禺区积分制服务受理网点列表
番禺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政法委
(番禺来穗人才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