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规则

重庆医保规则,第1张

重庆医保参保条件

一、在职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选择一种形式。

二。非雇佣人员

(一)居民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

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注册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2。大学生

重庆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

3。新生儿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在城市外注册的人

已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外国公民

已取得我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6。引进人才的专家家属

重庆引进的各类人才、专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7。台港澳大学生

重庆高校就读的台港澳大学生。

(二)雇员医疗保险

①具有我市户籍、16周岁以上、无单位的城乡居民;

②具有我市以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单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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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0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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