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住登记未满六个月能否办理居住证?
青岛户籍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青岛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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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居住地址、就业、就学等证件。
1、在公安机关注册半年,具备下列材料之一: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能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有下列材料之一:
持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证件、学生在校注册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3、能提供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明确预期,并附以下材料之一:
学校录取通知书、单位调动批准文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