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西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第1张

西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Xi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危机处理办法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处理】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2。【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监考人员提醒仍不改正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不在指定位置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三)考试时偷窥、窃窃私语或者相互打手势的;

(四)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

(五)将草稿纸等试卷带离考场的;

(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使用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

(2)帮助他人回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三)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

(四)使用或者试图使用通信、存储、录像等电子设备的;

(5)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6)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视情况给予其三年至五年不予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

(一)指使或者组织团伙行骗的;

(二)替考或者被他人代考的;

(三)故意打击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基金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基金从业人员有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协会可依据《基金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6。【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对恶意操纵个别考生,组织集体舞弊从中牟利的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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