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应在每月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和停保申报手续。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职能设置,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企业和参保单位申报期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至17: 00),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其余险种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至17: 00)。
2.申报期结束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在10日前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或使用自助打印设备(限已办理经办人实名登记的单位),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结单。
3.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将社会保险费缴纳到税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账户”(地税缴纳专用账户可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