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沈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张

2022沈阳疫情期间工伤保险业务线上办理指南

工伤保险业务

网上办事大厅已经实现的业务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可根据各功能提示(网址http://gs.sbzx.shenyang.gov.cn),优先在线操作。

网上服务大厅未能完全实现功能的业务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应先电话预约,经办人员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工伤业务审批中的“其他”项申报要求并反馈经办结果。

如何办理协议机构工伤保险月结业务?

答:各协议机构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工伤保险月结单电子版,社保中心根据电子版进行对账结算。相关纸质材料(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将在总部完成后提交。

如何办理协议机构的各类审批(包括辅助器具)业务?

答:网上结算的协议机构通过工伤保险业务系统上传审批信息;如果不能在线上传,可以通过微信处理。

公司报销业务怎么办理?

答: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没有期限。以现金方式支付医疗费用的参保单位,在家办公后可携带报销材料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报销业务。

工伤职工门诊怎么办理?

答:各协议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治情况和患者用药需求,在确保医疗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为患者临时开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处方,以减少就诊次数,待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

工伤职工如何办理社保卡补卡业务?

答:对于社保卡丢失或坏卡的工伤职工,协议机构可在就医时按手工结算记账,每月结算时手工报销一次,待民政结束后再补卡换卡。

特殊业务怎么办理?

答:工伤职工因伤情变化需要办理特殊审批业务的(如转往非协议医疗机构、转往外地就医等。),各参保单位从社保中心网站(http://sbzx.shenyang.gov.cn/)下载业务审批单,通过微信进行审批。

如何为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障业务?

答:疫情防控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特办的原则,优先保障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及时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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