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天津市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第1张

天津疫情期间可后延办理退休,补发养老金

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人社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政策,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确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九大互联网平台在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新政策中明确在用人单位逾期缴费期间,职工可以延期退休,以后再补发养老金,也可以通过“不见面”的方式,按照已有的缴费权益先行垫付养老金,补缴后补发差额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不见面”缴费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手机APP等9个互联网平台在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避免人群聚集。

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全程办理“不见面”方式,办理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申报承诺手续。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话沟通后,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延长报告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报告表》后,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反馈报告结果,并进行相关办理操作。

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在逾期支付期间不受影响

在用人单位逾期缴费期间,职工可以延期退休,以后再补发养老金,也可以通过“不见面”的方式,按已有的缴费权益预支养老金,缴费后补发差额;职工缴纳的医疗(生育)费用,医疗(生育)保险按规定报销,个人账户按规定转移;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后补发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确实无力垫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提前办理住院网上结算。

各区社保分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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