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流程

西安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流程,第1张

西安以工代训补贴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范围

在Xi市高新区,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两年内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不包括自考、中考等学历。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1.新吸收工人的企业

(一)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代劳动者培训。

(2)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属、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代工培训的,补贴期限为6个月。

2.新社区工厂(包括扶贫车间和村工厂)。在职职工全部纳入职工代表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为6个月。

3.中小企业停产或停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组织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职员工开展在岗培训,补贴期限为3个月。

停产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4.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承担第十四届全运会建设的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补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就业的在职职工3个月。

上述停产停业中小企业和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企业的培训对象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第一条规定执行。

二。补贴申报程序

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级及以下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受理部门进行补贴申报。

1.资格审查。企业拟开展代职工培训的,应当提前向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审核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企业资质。大型企业原则上可参照《关于印发:通知》(任山社发〔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半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任山社发〔2020〕138号)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可参照《转发: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随工培训资格审查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停产停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提出“以工代训”申请。

具体应用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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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8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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