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按年、按季、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年、按季度、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灵活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活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