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对苏州来宿迁人员的防疫措施是什么
2月13日苏州发现多例本地病例,本次疫情由奥米克隆突变株引起。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我们如下:
一、主动申报
各地要采取各种方式告知所有来(回)宿苏州的人员,在到达后不超过1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来苏人员的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落实对有苏州居住史人员的管控措施
1.1月31日起,对与苏州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过交叉轨迹、有中高风险区居住史者实施“14+7”控制措施。
2.对1月31日后在疫情发生地苏州工业园区、吴中区、姑苏区、吴江区等县居住过的人员,进行7天严格健康监测(自离开苏州之日起),加强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检测1次)。
3.1月31日后,在苏州市无疫情县区居住过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要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以有序流动。比如,如果该人在我市居住,在进入我市后的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将进行7天的健康监测,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4.2月13日以后,48小时内查有效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内查核酸一次,对在苏州居住过无疫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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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触者被称为亚密切接触者。该类人群是指与密切接触者有初次密切接触,如共同生活、在同一封闭环境下工作、聚餐娱乐,但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群。其中,密切接触者的家人、同事是重点人群。
根据相关规定,对亚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医学观察7天。如果前7天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也为阴性,则解除隔离。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减少流动,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在日常健康监测结束前,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