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怎么办货车通行证

苏州怎么办货车通行证,第1张

苏州货车通行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分发范围

(1)绿色配送示范通行证:100%根据苏州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的审批发放通行证。

(二)新能源通行证: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新能源货运车辆100%发放。

(3)古城通行证:

(1)根据苏州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古城区域内城市配送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货运车辆,禁止专业运输单位燃油货运车辆进入。

(二)对在古城区域内的厂矿、企事业等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和个人注册登记的核定重量0.99吨以上8吨以下的货运机动车和专用车辆,100%核发古城通行证。

(4)城市通行证:

(1)在我市注册的轻型封闭货车100%发放。

(二)古城区外注册登记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和个人,对核定重量0.99吨以上8吨以下的货运机动车和专用车辆,按车辆总数的50%核发城市通行证。

(三)在东环路、南环路东、南环路西、解放西路、西环路、胡荃路、城北公路(含以上道路)范围内注册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的50%发放市区通行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20%的比例发放城市通行证。

(5)临时通行证:其他货运机动车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可通过苏州交警微信官方账号申请临时通行证。非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的,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1个月。

(六)工程抢险、生活必需品等许可证审核后发放,车辆使用性质、菜篮子工程、货运出租车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发放。危险品和工程车辆通行证由网上公安局审核发放。

(七)各区的区域和道路通行证,由各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发放。

评论:

(一)专业运输单位,是指营业执照涵盖普通货运或普通货物运输、专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货物装卸等业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协助其他企业运输货物。

(2)古城区是指姑苏区古护城河以内的区域。

(3)禁行区是指2010年《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发放办法》、《关于加强工业园区货运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吴中区货运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中禁止货运机动车和专用车辆通行的区域。

(4)车辆总数是指车辆登记所有人拥有的货运车辆和专用车辆(不包括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运车辆和专用车辆)。

(5)通行证发放数量按公告当日车辆总数和比例计算。如果结果不是整数,则发出的通过次数将是整数。

(六)通行证发放办法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负责解释。

分配方法

(1)中国网通办公室1个。为方便企业申领和管理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货运机动车和特种作业车辆通行证全部通过“苏州交警”和“苏州市公安局网上服务集成平台”受理、审核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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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纸化通行证。网上办理成功后,系统通过申请人手机号发送电子通行证,驾驶人使用电子通行证通行,公安机关通过电子围栏和警务管理货运机动车。因为危险品和工程运输车辆是监管车辆的重点来源,需要经过指定的时间和路线,仍然拿到纸质通行证。

(3)应用方法:

(1)注册账户。单位办理登记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个人报名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核定比例。审批人员将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通行证发放比例进行核实,并将电子通行证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3)激活使用。运输单位或个人凭车辆号牌和驾驶员手机号登录管理系统完成电子通行证的相应管理,首次绑定通行证的驾驶员将收到短信通知。例如,运输单位或个人可根据车辆调度情况,对通行证中登记的车辆号牌进行变更,通行证被注销的驾驶员将收到通行证注销短信通知,新驾驶员将收到绑定通行证短信通知。司机可以通过手机号码登录系统获得电子通行证,在检查时可以出示给警察。不在通行证发放计算基数内的车辆不能注册,未按规定注册启用的货车通行证无效,不得使用。

使用规定

(1)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完成将车辆车牌和驾驶人手机号码与通行证绑定的操作,驾驶人应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配合民警执法。

(二)城市快速路、现代大道、星湖街、星港街、环太湖大道、相城大道、太湖路、有轨电车线路、水源保护区等有其他禁行规定的道路禁止通行。对于有其他禁行规定的道路或区域,应咨询道路或该区域所辖交警大队,取得通行许可证后方可通行。

(3)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货车通行证的,会同其他职能部门严厉处罚。

其他公告

2021年3月1日起,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可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微服、掌上服务、交警、长期货车通行证或通过苏州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微商、业务办理、货车通行证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需要验证贵公司的车辆信息。请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受理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可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实时查询审批状态,并通过在线消息与审批人沟通。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人可到车管所5号业务楼货车通行证现场咨询。申请人和个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今年提交通行证申请后,一次性发放,多次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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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5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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