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异地就医备案

广西南宁异地就医备案,第1张

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办理材料

异地病历取消已全面实行同城化,参保人可持以下材料选择就近的医保服务点!

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2)《南宁市取消异地就医登记表》,原件1份。

处理地点:

联邦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7〕6号)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变更或注销备案,自变更或注销备案之日起恢复享受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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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4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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