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吕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1张

吕梁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原则是什么?

(一)保险原则。全市城乡居民除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这样才能保证全覆盖。

(二)年度保险原则。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按年享受待遇。

(三)不重复原则。全市城乡居民每年只能参加国家实施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4)权责对等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成员,必须履行“按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个人保险费用”的责任,才能获得相应年度医疗费用的报销权利。不履行保险责任的,不能享受待遇。

支付标准: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2021年居民医保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凡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免费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相关保费按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和筹集,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

每月1号到25号可以付款。

特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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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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