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第1张

合肥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家庭成员有严重疾病(每年提取一次)

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颅内肿瘤开颅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9种。,均从当期自付治疗费用中提取。

一、二级医院(含)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和出院小结;

二、住院发票原件;

3.配偶、父母、子女患有严重疾病的,须提供原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温馨提示:

为提取配偶公积金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的父母或子女提供的代理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华庭B座2~3楼

电话号码:

055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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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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