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士政策

西安博士政策,第1张

在读博士可以申请西安D类人才认定

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Xi安D类人才。因为认定条件之一必须是在Xi安工作过,与Xi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来Xi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一、D人才申请条件:

在Xi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就业的各类人才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D类人才:“364”产业体系、“三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国防与民用技术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需要的创新人才和短期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中国100强、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省、地市级、行业(部级)技能奖获得者、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其他相应职级的人员;Xi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员;率先创办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从业人员20人以上,年创税收20万元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

申请D、E的人才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有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秀品质。

(2)必须是在Xi安工作过,与Xi安某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来Xi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认证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Xi安D(E)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申请人填写并生成认定电子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用人单位提交认定申请。

(2)单位审计。申请人所在单位会对申请人的所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Xi DE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申报,下载打印《Xi 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并附审核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如

(3)验收和确认。市编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受理。区、县委、局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属驻安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企业家,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4)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材料(原件)不全、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无法证明材料真实性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原件退回;

(5)宣传。受理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确定的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去类型人才名单。名单于次月7日前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认证。材料齐全、真实有效,通过了评审部门的资格审查,经Xi人社局统一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证。出具《Xi安D、E人才分类认定表》。

具体应用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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